旧城改造,将要搬离这住了近三十年的小办公楼,心里有十二分的不舍。
这些年,虽换过几次办公室,从东到西,从两楼到三楼,徐志摩故居一直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
年少时,曾经有一段时间,狂热地爱读志摩的诗。不光背诵,还模仿着写了一些。
爱上海我这个人,带点烟火气,口味比较重,后来就很少看他的诗了。
爱上海倒是鲁迅的《狂人日记》,茅盾的《白杨礼赞》,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这些课本上的东西,更配我的胃口。
不过,有一首徐志摩的诗,给我的印象顶深的。
那是用家乡方言,硖石土白写的,与我,是很有亲切感的。
爱上海那首诗是《一条金色的光痕》。
爱上海若非本地人,这诗不光念起来别扭,有些字,虽认得,但放在诗里,意思就不一样了。
有些字,意思对的,但读音变了,要用土白。跟你们讲不太清楚,硖石人该一听就懂的。
爱上海只有像我这样的本地人,才能真正读出其中的意境和韵味。
我原以为,这首诗不太像诗,只不过用诗的体裁,记录了一个乡下老太的自白。(因为当时我还看不明白)
爱上海起先,我不太明白题目《一条金色的光痕》的含义。
爱上海还是在徐志摩初发表这首诗时的序里找到的答案。
诗人要表达的是:“除了血色的一堆自私的肉欲,人们并不是没有更高尚的元素了。”
热心冷漠,善良凶残,慷慨贪婪,淳朴狡诈,高尚低贱相互交织。人是具有两面性的。
爱上海重要的是这句,“人们并不是没有更高尚的元素了。”
诗人是在提醒:人不正应该追求更高尚的元素吗。
我出差,在火车上随意翻看《志摩的诗》。
对面座位上一位老伯(按年纪,或许该称呼大爷)看到我看的书,对我说:“你在看志摩的诗阿,按辈分,我该叫他舅舅的。”
爱上海我来了兴致,就跟他攀谈起来。原来是徐志摩的一个远房亲戚,住在嘉兴一个叫王店的小镇上。
他告诉我:“志摩,就是个白相人,满世界白相,还喜欢追漂亮女人,偌大的家业,本该子承父业经商的。”
爱上海然后,就跟我说些志摩与一些女人的花边趣闻。
现在想想,诗人当年留学、教书、写诗、追逐自由和爱情,不正是在追求人类更高尚的元素吗。
搬迁迫在眉睫。就以这篇《追光痕》,来跟志摩故居道个别吧。
太太,我拉埭上,东横头,有个老阿太,
爱上海成了弱病,田末卖掉,病末始终勿曾好;
我野呒不法子,只好去喊拢几个人来,
爱上海我看一半是老病,西北风野作兴有点欧——
顶好有旧衣裳本格件吧,我还想去
太太是勿是?……暖,是欧!暖,是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