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海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此中有真意九年级作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十年陈酿,比不上她的深邃香醇;百里稻香,比不上她的悠远清新。徜徉在稻香间,口抿陈酿,我沉醉于与我作伴的书香间。深邃香醇的陈酿香自何来?来自十年的窖窑深埋。意境高远的诗赋意于何生?生于十年的寒窗苦读。我翻开书本,一股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那是谁?那便是一代诗仙——李白。“三分啸成剑气,七分化作月光,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这是对酒圣与诗仙的最好的诠释!他说行路难,可他只手握剑鞘,只手携壶浆,一直在破万里浪。“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他是只身一人;“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的他仍怀壮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他仍在斩除前路荆棘,手握剑,口抿破壶中的美酒,向理想的圣地进军!酒香不怕巷子深,有才何愁无处吐!深邃香醇的书香与我作伴使我深深的地沉醉……我沉醉于悠远清新的现代文学中。一股淡雅的香气从一本书中溢出,原来那是老舍的名垂千史的《骆驼祥子》。乍看我觉得它索然无味,既没有《海燕》的激情,又没有《荷塘月色》的浪漫,这正如一株株弯腰的稻穗,既没有玫瑰的高贵,又没有牡丹的浓艳。可是稻香亦可使人振奋,朴素亦可流露风骚!我热衷于老舍细腻的刻画:“狗趴在地上吐出红舌头,骡马的鼻孔张得特别大,小贩们不敢吆喝,柏油路晒化了,就连铺门前的铜牌好像也要晒化。”多么平实却又生动的特写呀!细腻的刻画,恰当好处的夸张,传神的描绘,将这寻常炎炎烈日图推至文学的顶峰!普通的稻穗在于饱满的果实,朴实的文字在于博大的精髓!悠远清新的书香与我作伴使我深深的地沉醉……我热衷于书香,钟情于她的深邃香醇,深爱着她的悠远清新。有她作伴,我心潮澎湃,有口难述,这正如五柳先生所说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本人是一吉他爱好者,也是一名音乐爱好者。音乐这东西,说来也神奇,他可以让人沉醉在那优美的旋律当中;他可以让人忘记烦恼,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它还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使人悟懂一些道理。宗旨,音乐就是令我陶醉的唯一的事。当我沉浸在那音乐的海洋当中时,我已经不可自拔,伴随着那悠扬的音乐,有一种想要跟着跳的感觉。虽然我不会跳舞,但我以弹吉他伴乐来弥补这一缺陷。我喜欢音乐,因为它能使我陶醉,我喜欢吉他,因为它能创造音乐。有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选择吉他,而不是其他乐器呢?当时我只有一个字帅。其实不然,我也尝着过学过几天钢琴,我还是觉得只有吉他才适合我的性格。当我喜欢的音乐从我的指间流露出是,我有一种成就感,那是属于我自己的成就感。音乐,就这样被我轻松的弹出来,也是我从中明白不少道理。音乐,我喜欢音乐,但不喜欢摇滚乐,因为摇滚乐带给我除了杂乱无章还是杂乱无章。我想,摇滚乐是使人热血沸腾的音乐。而我的音乐是使人心中平和,优雅,洒脱的音乐。我爱音乐,因为音乐使我陶醉;我爱音乐,因为音乐是我的爱好;我爱音乐,因为音乐是另一种语言。音乐无国界,就算双方国家大战,也会彼此听着彼此的音乐。因为只有音乐,才是所有人心中最为动听的语言。音乐可以把人的喜怒哀乐,人生的经历,人生中的挫折毫无保留的流露出来。如果没有音乐,这些,只有发泄在日记上吧。音乐,使我陶醉;音乐是我的爱好;音乐,是最美的语言。我要把音乐从我的指间流露出来。因为,音乐让我陶醉!中国是泱泱大国,四万万人口,各有不同的长相,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喜好,正如人们所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既我不喜青菜也不爱萝卜,偏偏独宠书法,陶醉于笔尖所勾勒出的横竖撇捺。在机缘巧合之下,我走进了一家文具店。三千文具难获我心。唯有那一堆踏着软靴、挺直腰板的毛笔深得我心。凭感觉挑了一支毛笔和一瓶墨汁,我毫不吝啬的掏腰包,付了钱。回到家中,迫不及待地冲进房间。从书架上找出那历史悠久,却从未看过的《软笔书法入门指导书》。丈二和尚般的照着书中的拿笔姿势,将五指在笔杆上摆弄,经过无数次屡战屡败,终于蒙对了拿笔姿势。用柔软的笔尖蘸了点墨水,便照着指导书的`课程做。初习软笔第一个书写的字竟是“一”。我不禁在心里讥讽:编写这本书的人是猪吗?就一个“一”字有什么好难的?不就是笔尖一横的功夫吗?居然还做那么多讲解。看我小琦今天让你开开眼界!就这样想着,我信誓旦旦地将笔尖往纸上靠。笔尖刚一碰到纸面,我便准备大展身手。谁知刚一用力,笔尖却猛地一软,还来不及收手。一条黑色的又粗又短的“肉虫虫”便跃然纸上。我这才明白,原来软笔不同于硬笔。软笔格外讲究书写的力度,并且硬笔的“一”是一笔代过。可软笔的“一”看似简单,实则有许多考验人的地方。就比如软笔的“一”在收锋时,一定要格外小心,因为只要你的书写力道稍不恰当,整个字就会变得人模狗样。摔跤不可怕,爬不起来才可怕。在经历这一次惨败后,我决定保持虚心,仔细照着书上的步骤来书写。一笔一画,虽然最后“一”字成了狗骨头,但过程却令人陶醉。明净的窗上开始有了几滴细雨,打开窗来一看,原来是风起叶落的时候了。我又回到窗下。一杯清茶、一瓣柔花、一卷书香,陪我度过一个慵懒的下午。又走在小径上,风轻轻扶动树上的枫叶,那烈火一般的女子随风游到我的脚边。我小心翼翼地拾起,仔细地端详它的脉络,突然想起它和书是一类,竟有了把它夹入书中的念想。书啊!是姿态万千的舞伴,陪着我们踢踏过生命的每一份精彩;是无话不说的知心人,给我们快乐和微笑;是知识渊博的智者,总在困难时答疑解惑……书是纯洁的、高尚的,是我们把书庸俗化了。隋唐的科举制度,明清的八股,无不是以书评价标准。古人口书总念叨:“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完全是追求功名利禄的工具。很少人能做到陶渊明那样“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记得听说过有这样一个书店。书店很小,空间仅够做一个卖报亭。可是里面上上下下摆满了书,仍不显凌乱,在店内一脚有一张懒人椅,上面是一个天窗,店内的光线全献给了读书一角。书架的某个角落或许还隐藏着几根嫩芽,让人感受到绿的生机。就仅仅这样一个书店,容不下过多的读者,却能让读者在繁忙的工作中停下脚步歇一歇,感受生活的美好。作为中学生,平日里的我们把自己埋进书堆里,浸在题海中。或许在空闲时间再也不想碰书,只想懒懒的睡上一觉,不想与书有过多的接触。可是我们不得不说,我们很多所不知道的都在书中,并且,在书中游上一下午也是一种放松,书有一种特别的魅力。当然,我们要选择好的书,适合我们的书。每翻开一本书,都有一种特别的香味,给人特别的感受。多读书,读好书,不为功名,只为获取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的心灵体会。历经岁月的洗礼,历经都市的喧闹,历经人世的坎坷,再回首,看看来时的路,唯有那田间的月色让我如痴如醉。我的童年是在那烟波浩渺、鸟语花香的乡村度过的。没有都市的喧闹,没有都市的紧张,有的只是一份天人合一的和谐景象。还记得,那田间的林萌小路;还记得那推磨的老黄牛,还记得那乡村的黄昏。这其中,最难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田间的月色了。我不曾领略过“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孤独,也未曾领略过“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幸福,但我对田间的.月色却情有独钟,因为那是岁月留下的痕迹。仲夏夜,当劳累了一天的人们都出来乘凉时,我随奶奶也加入到这行列中来,我们最喜欢到田野里去,用奶奶的话说:“那儿清净!”我喜欢去的缘由,自然是那儿的月色了。我围坐在奶奶膝旁,和奶奶一同仰望星空,那北斗星,那织女星都成了奶奶口中的一个个美丽故事。那时的月儿,怎么那么圆啊,就像口中的玉盘一般无暇,美丽的月光洒满了田野,小麦啊,棉花啊,在月光照映下熠熠生辉,每每看到这里,奶奶便会笑得合不拢嘴,就像那一颗颗就要成熟的石榴一般,我知道,那是奶奶一生的心血,此时,遥望远方,漆黑的夜幕缓缓被月光照亮,水也停了,风也停了,那旷远的田野在此时变得异常宁静,就行奶奶那历经风霜的心灵。任月光尽情的挥洒。奶奶依然在讲着她的故事,故事里月亮天天是圆的。这时,奶奶总会拉起我的小手,用慈爱的目光凝视着我,我沐浴这在人间最醇最美的温情中!而今,回到家乡,我以然会到那田野,月亮还是那么圆,可故人呢,早已化成天边那一颗仲夏夜之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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