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海

古龙描写爱情的散文

发布时间:2023-04-24 19:11:53

爱上海砖山水海中,见到的多是诸如金庸笔下最美丽的十名女子、金庸笔下最让人感动的爱情此类等等,然少见有总结古龙先生书中爱情的[关于古龙笔下女子倒是有人统计过],亦或吾少见多怪。近日购得一武侠光盘,大喜,遂不分日夜攻读,尤先读古龙先生,对其小说中爱情多有感慨。一高立和他的畸形妻子高立,是古龙先生《七种武器》之《孔雀翎》中的五杀手——高立、丁干、汤野、小武、马鞭——之一,他的出场,就是在杀人现场,以一名冷酷的杀手形象出场——宽大的蓝布道袍,道袍下隐藏的银枪及杀人前的紧张,还有,他隐藏在“状元茶楼”招牌阴影里的脸。“他的脸,仿佛永远都隐藏在阴影里。”但是,为了救有恩于他的百里长青,他背叛了杀手组织“七月十五”,并和同样背叛组织的小武逃出现场,结为朋友,在一个无名小酒馆大醉一场,高立也吐露出他为什么不肯花钱买醉的原因——他有一个女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凝视着天上的繁星,目光忽然变得说不出的温柔,就仿佛己经将天上的星光,当做她的眼睛。”当小武问高立他的女人美不美时,高立回答:“我保证你绝没有看过她那么美女人”小武故意摇了摇头,道:“我不信。”高立又笑了,道:“你当然不信,因为你想激我带你去看她。”小武也笑了,道:“原来你也很聪明。”高立忽然跳起来,一把揪往他衣襟,道:“可是我警告你,你对她只要有一点点无礼,我就跟你拼命!”这就是高立,这就是双双未出场时的形象,相信所有的人看到此,都会以为小武第二天看到高立的女人会是一位如花似玉,美若天仙的女子。偏偏命运开了个天大的玩笑。第二天,在开满鲜花的山坡上的小桥流水人家里,从屋子里传出了双双温柔而妩媚的声音,责怪而爱惜高立。甚至,连小武都想立刻看到双双。然后,他就看到了双双,一个畸形的女人:双双斜倚在床上,一双拉着薄薄的被单的手,比被单还白,白得似已接近透明她的手臂细而纤弱,就象是个孩子,甚至比孩子还要瘦小。她的眼睛很大,但却灰蒙蒙的全无光彩。她的脸更奇怪。没有人能形容出她的脸是什么模样,甚至没有人能想象。那并不是丑陋,也没有残缺,却象是一个拙劣工匠所制造出的美人面具,一个做得扭曲变了形的美人面具。这个可以令高立不惜为她牺牲一切的美人,不但是个发育不全的畸形儿,而且还是个瞎子。这就是高立最心爱不惜为她牺牲一切的女人——双双——的形象,小武第一次看到她时,便永生难以忘记。而高立,居然和畸形的她打情骂悄,说最肉麻的话,两个人的亲热,连小武都有些看不下去。但是,双双并没有为自己的畸形而惭愧,即使到后来她知道了自己的畸形,还是和高立在一起,共同度过了难关。双双,她始终像一位骄傲的小公主,充满自信和快乐,丝毫没有自卑自怜。这,就是杀手高立的爱情,伟大而真诚。诚然,爱上一个绝世美人难,爱上一个生理畸形,心中光明的女子,却是何等的困难,千古而下,青年才俊和丑妻拙妇之配,能有几个,黄帝和嫫母,诸葛亮和黄小姐,你还能说出几个。这种极端之爱,正是爱的最高境界之一。两个人在一起,是心灵上的愉悦幸福,忽略所有生理缺陷,这,分明是爱的最高等。经历了麻锋的折磨后,自以为身有孔雀翎的高立恢复了以前的勇气,和双双完全相互依赖、相互信任。“世上已没有什么事再能分开他们。”只可惜,他们彼此心理最近的时候,却面临着最严重的错误——高立借来的孔雀翎丢了!在他们憧憬未来的美好时,高立发现了孔雀翎丢失的残酷现实,“他声音突然停顿,笑容突然凝结,整个人都似已全都被冰凝结,孔雀山庄的赔罪之行,使高立知晓了一个惊天秘密——孔雀山庄没有真的孔雀翎,但,他却为此付出了最沉重的代价——他的生命,因为,知道这个秘密的人是不能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孔雀山庄的三百年声名,八十里基业,五百条人命,竟都悬在这小小的孔雀翎上。为了朋友,为了秘密,高立饮下了那杯酒——苦酒?毒酒?双双,这个坚强,体贴的女人,在她和高立即将开始平淡美好的未来时,天降横祸,夺走了她最心爱的男人——高立。高立打断了她的话,道:“我杀过人,甚至杀过很多不该杀的人,也做过很多不该做的事,可是我从未出卖过朋友。”他声音突又嘶哑,接着道:“这也许只因为我从未有过朋友,中高立慢慢地接着道:“我知道我不能死,为了你,为了我们,我绝不能死,所以我才想尽一切法子要活下去,可是这一次……”高立又打断了她的话,道:“这一次不同,因为我了解孔雀翎对他们的价值,也了解他是在多么困难的情况下,冒着多么大的危险,才将孔雀绷交给我的,这世上从未有人像他这么样信任过我,所以我绝不能亏负他,死也不能亏负他。”双双咬着嘴唇,道:“所以你一定要去告诉他这件事。”高立道:“一定”,他声音里充满了决心和勇气。这种勇气才是真正的勇气。双双垂着头,过了很久,才轻轻道:“我本来以为你会为我做出任何事的。”这就是双双,在明知道丈夫一去之后可能永远不回来的情况下,还是让丈夫前去,这需要何等勇气胆量。然而,她做到了,她放高立走了,她虽然伤心,却又很高兴,因为她没有看错高立,他实在是她值得骄傲的男人。在高立觉得对不起她时,她只柔声让高立不必抱歉,因为——我就是你,你就是我。你若有了个这么样的妻子,你还能说什么?这世上,有一种男人,至死都不肯说爱,即使他深爱一个女人;这世上,有一种女人,即使一个男人真心诚意爱她,也需要时时用甜言蜜语来哄她宠她。这种男人和这种女人结合在一起,便演绎了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残酷壮烈却美丽至斯。朱猛是古龙先生《英雄无泪》中中州雄狮堂堂主,蝶舞是书中朱猛最心爱的女人。朱猛未出场,先以三杀手--韩章,木鸡及一口箱子暗杀背叛中州雄狮堂的杨坚,一击成功,留下了江湖帮会头子凶猛莽恶的形象。他真正出场,是在司马超群“大镖局”势力范围的红花集一个简陋的妓院里,与能喝酒的七八个妓女拼酒,等钉鞋到来,一同离开,在官道上杀孙通,交高渐飞为朋友,斗卓东来,又显示出他凶猛莽恶形象之外的精细圆滑。卓东来极有预见的计谋,使朱猛一次又一次受到沉重打击。等朱猛从红花集赶回去的时候,雄狮堂已经是一片火海,除了“后面几间屋子外,雄踞洛阳多年的雄狮堂,竟已完全被毁于烈火中”,满地瓦砾,一片凄苦肃杀萧索。小高--高渐飞到洛阳寻朋友朱猛,脱离蔡崇击杀后见到的朱猛,在雄狮堂的彻底毁灭和他心爱的女人背叛中,彻底变了。原本威猛的朱猛,竟瘦的脱了形,“一张充满了孤独绝望和悲伤的大脸,浓眉间锁满了愁容,一双疲倦无神的大眼已深陷在颧骨里,动也不动的凝视着面前闪动的火光,就好像正在期待着火焰中会有奇迹出现。”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人间若有不平事,纵酒挥刀斩人头。”朱猛的外表不但变了,连内心也开始腐烂。小高和他大碗喝酒时,朱猛很快醉了,醉得比平时都快。露出只有失意英雄才有的颓废,这一切,全是为了一个能把他全部弟子都带走叛变的女人。此时的朱猛,“巨大的骨骼外已经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皮肉,醉倒后看来就像是一头雄狮的枯骨。”朱猛,在凶猛莽恶,精细圆滑外,又流露出他内心细腻真挚的感情世界。为了一个背叛他的女人,而非他的三千八百名弟子,他变的爱喝酒,颓废沮丧起来,象一只被猎手击中的雄狮,看着自己的伤口,慢慢的将要倒下。即使朋友如钉鞋,小高,也无法挽回。还是朱猛睡梦中无意的一声蝶舞,唤醒了小高的注意,他才明白朱猛意气消沉的原因,才明白朱猛的痴心,朱猛甚至说过“只要蝶舞姑娘能好好的活着,他就算受点罪也没关系。”为了他心爱的女人,他不仅付出了他经营多年的雄狮堂,而且付出了他的一腔干云豪气,一种不曲不挠奋起直追的勇气。可以说,朱猛失去了一切,甚至,失去了蝶舞的心。但,这一切因为小高无声的出走,朱猛突然变振奋,“充满血的大眼中也有了光”,和同样振奋的钉鞋找到已经杀了蔡崇的小高。蝶舞的第一次出现,是在司马超群大镖局庄院角落的一个禁区里,“穿着件雪白的银狐斗篷,脸色也好像她的斗篷一样”。寥寥几笔,勾勒出一个绝世高傲的仙子。而更美的,是蝶舞在老人悠扬的琴声种的一舞:“银狐斗篷从肩上滑落,穿一身银白的女人仍然一身银白。钥白的短褂,银白的长裙。长裙流水般飘动,蝶舞翩然而舞,长裙飞云般卷起,露出了一双修长结实美丽充满了弹性的腿。没有人能形容她的舞姿,也没有人能形容她的这双腿。就连最懂得欣赏女人的狄小侯狄青麟也只能说:“我简直不能相信一个人身上会长出这么样一双腿来。”悠扬的琴声忽然变得苍郁而萧索,舞者的舞姿也变得仿佛残秋时犹在秋风中卷舞的最后一片落时,美得那么凄凉,美得令人心碎。”这,就是朱猛为之魂牵梦萦的女子,神仙一般的容貌,神仙一般的双腿,神仙一般的舞姿,翩然,凄凉,萧索。蝶舞的舞,已经和小高的泪痕剑一样,达到完美无缺的最高境界。“此舞只应天上用,人间能得几回赏。”蝶舞第二次出现,是在卓东来的寝室,她正在黑暗中梳头。在两人尴尬的气氛中,她竟梳断了柳州“玉人坊”的精品梳子,并答应晚上为卓东来晚上一舞。这不知吉凶的一舞,使她了解了朱猛的痴心,知道了这世界上尚又一种不肯说爱的男人,竟爱她如此之深。蝶舞,你会不会去为别人而舞?这是朱猛在率领八十八死士进入长安后的想法,似乎被钉鞋的血冲淡了,相反,没有,反而以更深的方式埋在朱猛心底,在他暂时见不到蝶舞的时候,象将要爆发的火山岩浆一样匍匐着,以一种危险的气息流动着。只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真实的想法,也不想知道,不敢知道。蝶舞第三次出现的时候,在朦胧的夜,换上了轻盈的舞衣,诱惑卓青失败后,谈起了朱猛,一个她认为把她当做一个呼之即来,挥之即退的玩物的男人,卓青从一个男人的立场和她进行了一场谈话。“你以为朱猛会想我?你以为朱猛会为我难受伤心?”“他根本就不是人。”蝶舞声音中充满恨意:“就像卓东来一样不是人。”“他在乎什么?”蝶舞说:“他只在乎他的声名,他的地位,他的权力,就算我死在他面前,他也下会掉一滴眼泪。”“在他的眼里,我也不是人,只不过是玩物而已。就像是孩子玩的泥娃娃,他高兴的时候就拿起来玩玩,玩厌了就丢在一边,有时候甚至会一连好几天都不跟我说一句话。”“就因为他这么样对你,所以你才会乘我们突袭雄狮堂的时候溜走?”“我也是人。”蝶舞问卓青:“有没有人愿意被别人当作玩物?”“没有。”卓青淡淡的说:“可是你有没有想到过,你也许看错了他?”“像他那样的男人,就算心里对人很好,也未必会表露出来的。”卓青说:“我知道有很多都很不会表露自己的情感,尤其是对自己喜欢的女人。”“也许是因为他们觉得在女人面前作出深情款款的样子就没有男子汉大丈大的气概了。”卓青说:“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得要怎么样做。”“朱猛不是这种人。”蝶舞说得截钉断铁:“这种事他比谁都懂,比谁都会做。”“他对别人好的时候,做出来的事比谁都漂亮。”蝶舞说:“他为别人做的那些事有时候连我都会觉得肉麻。”“可是你不是别人。”卓青说:“你是跟别人不同的。”“因为你是他的女人,也许他认为你应该知道他对你是跟别人不同的。”“我不知道。”蝶舞说:“一个男人如果真的喜欢一个女人,就应该让她知道。”“也许你还不了解他。”这就是固执的蝶舞,固执的认为一个男人如果真的喜欢一个女人,就应该告诉那个女人,让那个女人知道他的爱,否则,这便不是爱,尽管这种爱可能表现在行动上,在无意的一个深情的眼神,一处司空见惯的关心上,但,蝶舞不相信这种爱情。不相信平时朱猛对别人好的时候可以如此肉麻,而对她如此冷淡。爱情的悲剧,在此埋下伏笔。蝶舞第四次出现,也是最后一次出现,是长安居。朱猛看到她,“表情就像是只野兽,一只已落入猎人陷阱的野兽,悲伤愤怒而绝望。”而蝶舞,在脱离小高冰冷的手后,突然变的冷静镇定,在白头乐师轻快愉悦的琴声种,翩翩起舞。“她的舞姿也同样轻盈欢愉,仿佛已把她生命中所有的苦难全部忘记。她的生命已经和她的舞融为一体,她已经把她的生命融入她的舞里。因为她的生命中剩下来的已经只有舞。因为她是舞者。在这一刻间,她已不再是那个饱经沧桑、饱受苦难的女人,而是舞者,那么高贵,那么纯洁,那么美丽。她舞出了她的欢乐与青春,她的青春与欢乐也在舞中消逝。”然后,在白头乐师琵琶弦断时,蝶舞的舞也断了,“像是一片落叶般飘落在卓东来足下,忽然从卓东来的靴筒里抽出一把刀。”她抬起头,看了朱猛一眼,又转过头,看了小高一眼。她手里的短刀已落下,落在她的膝盖上。刀锋一落下,血花就溅起。她的一双腿在这把刀的刀锋下变得就好像是两段腐烂了的木头。刀锋一落下,她就已不再是舞者,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没有断腿的舞者。那么美的腿,那么轻盈、那么灵巧、那么美。蝶舞一定还在不停的流血,世界上已经没有人能止住她的血。因为从她伤口中流出来的已经不是血,而是舞者的精魂。而舞者的精魂已化为蝴蝶。--有谁见过蝴蝶流血?有谁知道蝴蝶的血是什么颜色?流血,人们为什么总是要流血?为什么总是不知道这是件多么丑恶的事?可是蝴蝶知道。因为她的生命实在太美丽、太短促,已经不容人再看到她丑陋的一面。“替我盖上被,盖住我的腿,我不要别人看见我的腿。”这就是蝶舞第四次晕迷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已没有腿的舞者,恍然一梦的舞者,在最后一舞后,斩断了她的灵魂--修长结实饱满的双腿。最后一舞,为朱猛一舞,几许辛酸,多少悔恨,在翩翩舞衣中,在笙歌铜觥中,高贵,纯洁,美丽的蝶舞,兵解而去,化为蝴蝶,倒在朱猛怀里。那一刻,蝶舞是幸福的,又是痛苦的,是心酸的,又是欣慰的。这,只因为她终于知道朱猛并不是把她当做玩物一样随意,她在朱猛心中,无比重要,甚至比雄狮堂,比朱猛的弟子,比朱猛自己都重要。“人生得一知己,斯世当以同杯祝之“,生有此夫,死有何憾?“蝴蝶飞去又飞来,是来?是去?是人?是蝶?“朱猛,朱猛,你在不在?”“我在,我在,我一直都在。”他在。宝刀不在,雄狮不在,叱咤不可一世的英雄也已不在。可是他在。只要她在,他就在。“朱猛,我错了,你也错了。”“是的,我是错了。”“朱猛,我为什么总是不明白你心里是怎么样对我的?你为什么总是不让我知道?”蝶舞说:“你为什么总是不让我知道你是多么喜欢我?我为什么总是不让你知道我是多么需要一个喜欢我的人?”没有回答,有些事总是没有回答的,因为它根本就没有答案。“朱猛,我要死了,你不要死。”蝶舞说:“我可以死,你不可以死。”她的声音就如雾中的游丝。“我已不能再为你而舞了,但是我还可以为你而唱。”蝶舞说:“我唱,你听,我一定要唱,你一定要听。”“好,你唱,我听。”没有人,没有怨,没有仇恨,除了她要唱的歌声,什么都没有了。“宝髻匆匆梳就,铅华淡淡妆成;青烟紫雾罩轻盈,飞絮游丝无定。相见不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笙歌散后酒初醒,深院月斜人静。游丝渐走更远更停。”她唱,她已唱过。她停。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已停止,至少在这一瞬间都已停止。人间已不再有舞,也不冉有歌,人间什么都已不再有。连泪都不再有。只有血。朱猛痴痴的站在那里,痴痴的看看她,忽然一口鲜血吐了出来。这,是蝶舞在弥留之际,朱猛和司马超群最后一战剑拔弩张时,昏迷的她又唤朱猛,即使在朱猛的心里,不能飞舞的蝴蝶,仍然是他心里最美丽,最精奇的女子,值得他为此付出。培根的《论爱情》上说,人生的爱情,多不象舞台上的那样优美动人,圆满。现实中的爱情,往往残酷的多,也并不圆满。朱猛的爱,就是一份残缺的爱,很壮烈,却美丽。到最后,蝶舞终于明白了朱猛,知晓了朱猛对她的一片深情。这份爱,来的却迟了,迟的直到蝶舞将死才隐然揭开;这份爱,来的却不能说太迟,蝶舞在将死之时,终于明白朱猛的用情之深,她终于明白,有一种男人,对爱之深,从不言表。大爱无言,舞者最后的歌声,如天籁之音,弥漫不散,永远撒在我心中。“相见不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字字如针。有谁料到,他们分开后的见面,竟是如此惨烈,读到此,我不禁动容,潸然泪下。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蝶舞,没有腿的舞者,最终还是在晚霞漫天的傍晚离开了朱猛。“暮云四合,群山在苍茫的暮色中,朱猛也在,在一坯黄土前。一坯新堆起的黄土,墓上的春草犹未生,墓前石碑也未立,因为墓中的人可能已化作蝴蝶飞去。墓中埋葬着的也许只不过是一段逝去的英雄岁月,和一段永远不会消逝的儿女柔情而已。”高立与双双的感情,显露更多的是彼此的信任;朱猛与蝶舞的感情,付出更多的是真诚;然而,真正的爱都必需要一个基本条件:要为对方负责任。有时候,这竟能成为一个最重要的条件。金童玉女,是古龙先生早期之作《孤星传》里的一对异人。关于他们,先生着墨不多,却给我们留下一个真实感动的感情故事。先生的这本书,里面的语气和故事的脉络发展,有很重的模仿金庸的痕迹,但故事的发展,情节的诡异,人物的命运,已看出先生求变的端倪。关于模仿金庸这件事,先生在《关于武侠》中承认:“我自己在开始写武侠小说时,就几乎是在拼命模仿金庸先生,写了十年后,在写《名剑风流》,《绝代双骄》时,还是在模仿金庸先生。……这一点金庸先生也无疑是值得骄傲的。”金童玉女的长相,完全颠覆了人们心目中的想象。他们的出场,在月光下。金童“满身金衫;身躯特小,有如幼童;衣冠峨然;笑声粗洪,有如铜钟;眼睛明亮”;而玉女的打扮则是“身躯高大,手脚粗壮,剑眉虎目,但却云鬓高挽,轻罗衫加身。”两个人,男人反而如幼童,女人则高壮威武,连主人公裴珏做梦也想不到他会在江湖上碰到如此的男人和女子。然而,相貌上的极不般配,并不影响他们的深情。他们的对话真切,一举一动饱含情意。“他们夫妇俩的样子虽然可惊可笑,但他们之间,必定包含着一个无比动人的故事,如其这样,才更显出这两人结合的可佩”。玉女在与丈夫对话时,两人谈笑风生,柔情蜜意。“白衫女子回眸一笑,移过手去,轻轻住这侏儒男子扶在藤箩边的手掌,轻轻笑道:“武林之中,稍为有点玩意的角色,谁不知道你是百十年来江湖之中最最聪明的人,这么多年来,又有谁能在你面前玩过半点花样的?”语气之中,充满了柔情蜜意,也充满了得意自傲,像是深深在为自己能有这样一个丈夫为荣似的。这种深情,何等深厚。无一丝肉麻,少十分可笑,令人可敬可羡。虽然他们的体形极不相称,但他们的情感真挚纯净。江南,水村山郭,一个小男孩为了替自己喜欢的小女孩捉一对蝴蝶,从院子角门和小女孩跑出去追蝴蝶。蝴蝶没有捉到,他们反而迷了路,天黑后,两人在一块石头上做下,小女孩哭了。倔强的小男孩拉着小女孩的手,在黑暗里闯荡,两个孩子,手拉着手,传递着无畏的勇气,仿佛要划破这黑黝黝的天空,找到回家的光亮。在冷冷的晓风中,两个孩子远远看到山庄宏伟的影子,他们如何也想不到,为蝴蝶迷失在外的一夜,竟救了他们的性命。蝴蝶是美丽。高贵,纯洁的,就象两个孩子的感情。蝴蝶飞逝,人已不见。两个高兴的孩子,在踏进山庄的第一步,就遭遇到寰绝人性的场面--他们一家全都倒在血泊中,“血迹仍鲜,尸骨未寒,无论男女老幼,面上俱都带着惊恐之色”,昨天还鲜活的生命,抚育他们的十几个人,或呵斥过他们,或替他们穿衣喂他们吃饭,或为他们缝衣……竟然无一例外的遇害了。祸不单行,甚至连附近的猎户也欺他们年少,强行住进庄园。倔强的小男孩,又一次选择出走,而此前,在他和小女孩在料峭的清晨回到家,感受到家的温暖时。小男孩还在心中告诉自己:“以后永远不要离开家了,外面虽然好玩,但却那么冷,家里虽不好玩,但却是温暖的。”两个无依无靠举目无亲的孩子,走在充满尔虞我诈的社会上,是何等的一幅迷茫景象。九岁的小男孩,凭着自己不小的力气,“在码头、客栈等地,帮人家搬运些行李,借以换几个钱吃饭。”这些,只因为小男孩认为自己是个男人,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女孩--多么纯净的思想。“那女孩要帮他忙,他也不许,只以自己劳力所得,来养活这女孩,但这样赚来的钱,又能有多少,所得的食物,两人都不够吃,这男孩便将自己的一份,也让女孩吃了,推说自己已经吃过,其实他却暗中束紧腰带。”小男孩不要别人施舍,不要别人同情,不要别人可怜,不要女孩帮忙,努力用自己微薄的几个钱养活着女孩和他自己,过着艰苦的日子。时常,他吃不到东西,却为了小女孩的生计还要干活,对一个小孩子来说,“饥饿甚至比死都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流星蝴蝶剑》)。小男孩却这样做了,忍着饥饿,干着重活。这之中,已不单单是孩子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小男孩感到要维持生计养活女孩的责任感。责任感,对一个男人来说,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素质。信任和真挚的感情,必须已责任感为基础,否则,信任和真挚的感情便如空中楼阁,海市蜃楼,说不定那一天,没有责任的一方会忽然丧失信任和感情。失衡的感情,终究会把一方击倒。小男孩由于种种原因--年龄不到九岁,骨骼未长成,刻苦所习的又是阴柔一类的功夫,再加上心情沉郁,思索太多--最终,还是和他九岁一样的身材,永远长不大了。而女孩,处处受到小男孩的照顾,发育的很好。两人的差别,越来越大。先生在此,埋下伏笔。但却并没有令我们失望,让我们按一般武侠的套路,让两个人悔恨一生。“就因为我自己从小就不喜欢结局悲惨的故事,所以我写的故事,大多数都有很圆满的结局。”(古龙《关于武侠》)苦尽甘来,两个孩子终于被两个武林异人各自抱走,并传授他们一身惊人武功。两人虽然为了报仇被分开,刻苦练功,但他们“人居两地,情发一心”,时刻想着对方,因此,他们只是苦苦练功,等待报仇和相见的那一天。现实总是残酷的。当高大的玉女站在矮小的金童面前时,情景是多么尴尬。十年的苦苦相思相恋,到最后,竟是如此的结局。“两人见面之下,彼此都说不出话来那男孩心中更是大生羞愧之心,愕了半晌,转身便走,那女孩大喊一声,追了上去,却未追到。”倔强的金童又一次选择了离开,选择为亲人报仇雪恨。在杀掉第三个仇人时,两个人再次重逢。玉女倾诉心声,告诉金童“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她总是爱着他的,希望和他永生厮守在一起。”人世间最可贵的东西,便是彼此间真纯的情感,这份情感,是他们用自己的血泪培养成的,他们便珍惜这份情感,至死不渝。”“那男孩子站在女孩子面前,简直就象是个侏儒。这种结局本来充满对人生的讽刺,本来应该是个很尖酸的悲剧。但是我不肯。我还是让他们结合了,而且是江湖中最受人羡慕,最受人尊敬的一对恩爱夫妻。因为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因任何事而改变,所以值得受人尊敬。人生也是这样子的,只要你好意,只要你有决心,有信心,就可以将悲剧变为喜剧。“(古龙《关于武侠》)。傅红雪,在先生古龙的《边城浪子》及散文诗题武侠《天涯·明月·刀》及《边城浪子》续集《边城刀声》中均有描写。关于他的感情,我想说《边城浪子》里的翠浓,想说他的圆满的结局,受卓玉贞欺骗,最后在《天涯·明月·刀》中找到的周小婷,开始他们的幸福生活,令我们欣慰的两段。傅红雪,在《边城浪子》的序言即出现,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竟单纯的可怜--他要为其父复仇!他数十年如一日的苦练拔刀,竟也只是为这个目的。他从小就被灌输复仇的概念,头脑里只有仇恨,只有血,只有孤独,只有他自己;没有爱,没有欢乐,没有朋友。他的出场,是在萧别离的屋子里,“他的手里握着刀,一柄一柄形状很奇特的刀,刀鞘漆黑,刀柄漆黑。他正在吃饭,吃一口饭,配一口菜,吃得很慢。因为他只能用一只手吃。他的左手握着刀,无论他在做什么的时候,都从没有放过这柄刀。漆黑的刀,漆黑的衣服,漆黑的眸子,黑得发亮。”他的脸,却苍白如冰山终年不化的白雪。他并非是完人,他是个跛子,他走路的时候“左脚先迈出一步,然后右腿才慢慢地从地上跟着拖过去。他这条右腿似已完全僵硬麻木。”他患有羊角风,一旦极怒,就会发作。他心底里有种自卑,却被他外表的冷漠给完全遮掩住。在发病的时候,他不愿任何人看到,他会四肢颤抖抽搐,目光迷茫散乱,口吐白沫,像死马嘴里流出的白沫,咬着牙,用刀鞘抽打自己。把刀刺进大腿以求清醒。他忍受别人的无理要求,可以从万马堂栏杆下钻过,可以被公孙断讥讽为喝羊奶的羊,却不出手,只因为他要复仇。他极易愤怒,却总是克制自己。翠浓的出现,是在《边城浪子》第十一章《夜半私语》中,她住在萧别离的一处小院,“小院子里疏落落的种着几十竿翠竹,衬着角落里的天竺葵,和一丛淡淡的小黄花,显得清雅而有余韵,竹帘已卷起,一个淡扫蛾眉、不施脂粉的丽人,正手托着香腮,坐在窗口,痴痴地看着他。她长得也许并不算太美,但却有双会说话的眼睛,灵巧的嘴。她虽然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但却自然地有种醉人的风姿和气质,和你们见到的大多数女人都不同。”而她更早的出场,是在傅红雪那间又暗又黑的小屋里,代替沈三娘,将傅红雪由孩子变成了男人。由此,傅红雪竟对她埋下情根,植下爱种,相思入骨。两个人的感情,在暗杀前夕畸形的发展着。关东万马堂被大火烧光后,翠浓竟跟着傅红雪,走上追杀逃离马场的马空群的道路。傅红雪还是左脚先迈出一步,右脚跟着慢慢地拖过去。翠浓却是始终低着头,默默的跟在傅红雪后面,“这并不是因为她不想走在他身旁,而是她总觉得他不愿让她走在身旁。”她从不劝他放弃找寻马空群渺茫的希望,只是跟着他走。真正的爱情,是需要两个人共同小心翼翼的维系的,这其中,可能包含无数辛酸苦辣,如相隔千里苦苦相思,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彼此双方要常常想着对方,常常为对方想想,常常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想。这就要求彼此要相互拒绝诱惑。拒绝诱惑,有时候意味着和以前生活的彻底决裂,有时候意味着要经历一些不得不经历的苦难,有时候意味着要抛弃以前的种种。傅红雪之爱翠浓,情真意切,他从不接近别的女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所以,任何诱惑对他都无济于事。但,致命的是,他从心底无意识的鄙视翠浓的出身妓院,翠浓这种复杂玄妙的身份,给他痛苦,迫使他几次悄悄离开翠浓。而翠浓,由一个名妓沦落到街头浪子之妇,她虽然爱傅红雪,却仍然眷恋着她以前奢侈的生活,她依然喜欢别的男人喜欢她,看她,喜欢热闹,喜欢享受,喜欢被人赞美。这使她的感情几次出现危机。首先,是彭烈和袁青枫下酒楼遇见翠浓的热切而暧昧的称呼及动作,和蔑视傅红雪是跛子的傲慢,使得冷傲的傅红雪拔刀斩断袁青枫剑柄红丝。而后,遇见丁灵琳,傅红雪即转身走向天福楼,似乎已忘记了翠浓,然而翠浓却自己跟了上来。“丁灵琳看了翠浓一眼,又叹了口气,道:‘他好像已忘记你了。’翠浓笑了笑,道:‘但是我并没有忘记他。’丁灵琳眨了眨眼,道:‘他为什么不带你去?’翠浓柔声道:‘因为他知道我自己会跟着去的。’她果然跟着去了。”这就是翠浓,痴爱傅红雪的翠浓,没有背叛傅红雪的翠浓。吃饭时,翠浓不习惯街头简陋的饭。“面已经凉了。面汤是混浊的,上面飘着几根韭菜,只有韭菜,最粗的面,最粗的菜,用一只缺了口的粗碗装着。翠浓低着头,手里拿着双已不知被多少人用过的竹筷子,挑起了几根面,又放下去。她虽然已经很饿,但这碗面却实在引不起她的食欲来。平时她吃的面通常是鸡汤下的,装面的碗是景德镇来的瓷器。看着面前的这碗面,她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放下筷子。”傅红雪激动的问她是不是吃不下这种饭时,翠浓竟也拿筷子开始挑面吃,可是她的表情,却好象是在吃毒药。傅红雪的脸色开始痛苦,以翠浓跟自己不会过上好日子为由,痛斥翠浓“不仅钱是脏的,人也是脏的”。绝情的赶走了翠浓。“傅红雪道:‘不错,你既然有一串串的银子可赚,为什么要跟着我,你早就该走了。’翠浓道:‘你真的不要我?’傅红雪道:‘是的。’翠浓道:‘好,好,好……你很好。’她突然用手掩着脸,痛哭着奔出去。”然而,到后来,傅红雪在赶走翠浓后,痛苦的无以复加,羊角病发作,手上青筋凸出,额上冷汗流下,倒在地上不停抽搐,痉挛,嘴角吐出了白沫,打滚,像野兽般低嘶,喘息。心怀叵测的翠浓还是适时赶到,抱起了傅红雪,她的怀抱温暖而甜蜜。九月十五日白云庄一行,傅红雪做错了三件事情:第一,他一如既往的漠视翠浓,导致感情失衡的翠浓竟和拉车的马车夫私奔而去;第二,他认识了薛大汉。这个想要置傅红雪于死地的大汉。第三,错杀白云庄庄主袁秋云。最重要的,是翠浓的出走,这,使傅红雪陷入迷茫,孤立,寂寞,空虚的处境。他在白云庄两战后,看到翠浓已不在那里等他,愣在当地。他本来以为她一定会在这里等他的。他从来也没有想到她会走。这样一个人悄悄地走了,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来。她怎么能这样对他?虽然他刚才也是自己一个人走了的,但他是为了要去报仇。他不愿她陪着他去冒险。最重要的是,他绝不会真的把她一个人留下这里,他一定会回来找她的。这些话他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她应该明白。因为她应该了解他的。有时他对她虽然很凶恶,很冷淡,甚至会无缘无故的对她发脾气。但那也只不过因为他太爱她,太怕失去她。所以有时他明知那些事早已过去,却还是会痛苦嫉妒。只要一想起那些曾经跟她好过的男人,他的心里就会像针一样在刺着。他觉得那些男人都不配,他觉得她本来应该是个高高在上的女神。这些话他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她也应该明白的。她应该知道他爱她,爱得有多么深。可是她现在却走了,就这样一个人悄悄地走了,连一句话、一点消息都没有留下。这是为什么?她为什么会如此狠心?他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他的心仿佛也被人捏在手里,捏得很紧。而且就在心的中间,还插着一根针,一根尖锐、冰冷的针。”然后,傅红雪彻底的把自己迷失在酒色之中,在完楼巷,他将尊严、勇气、力量,全都倒入觥中,化为酒愁,寂寥孤独,一切都丧失,连握刀的手,仍然白皙,都不如先前稳定。第十四天后的早晨,薛大汉露出狰狞面目后,傅红雪才明白他与薛大汉的相遇是一场多么错误的际会。决战时刻,对自己失去信心的傅红雪,在将要拔刀领死时,听到翠浓急切奔来的话语:“你若要杀他,就得先杀了我。”使他在一瞬间恢复信心,“他的态度忽然又变得充满了自信,因为他已知道他所爱的人并没有背叛他,他握刀的手又变得出奇的镇定。”漆黑的刀挥出,斩断了本来想要和他作朋友的薛大汉的生命。之后,两个人互诉衷肠,化解误解,融了冰雪,拆掉隔阂,合成一体。两个人,在充满花香的秋风中,紧紧拥抱,相互拥有。但,出生在仇恨里的傅红雪,忘记不掉自己的痛苦,忘记不了翠浓的背叛,忘记不了翠浓在别的男人怀里的事情,在一个清晨,选择了无声的离开,留给翠浓一段无尽的空白。节妇坊前被人为挑起的一战,傅红雪杀了郭威一家大小二十九口人后,钻进一间小小的客栈,可怕的羊角风开始发作。一直隐而未显的翠浓,此刻闪了进来,细心的照料傅红雪。两人不可避免的产生口角。翠浓淡淡几句就将傅红雪的怒气化去。“以前那些事,无论是你对不起我,还是我对不起你,我们都可以忘记,但我们总算还是朋友,你病了,我当然要来照顾你。”“朋友!以前那种刻骨铭心、魂牵梦紫的感情,现在难道已变成了一种淡淡的友谊?以前本来是相依相偎,终夜拥抱着等待天明的情人,现在却只不过是朋友。”无意间,翠浓提起她的丈夫,傅红雪的心又一次被击碎。翠浓的轻轻一声“喂”,找来了她似乎老实厚道的丈夫王大洪,“方方正正的脸上,布满了艰辛劳苦的生活所留下的痕迹。无论谁一眼就可看出他是个老实人”然而,傅红雪最后还是揭穿了翠浓的把戏,所谓的丈夫王大洪,竟是雇来的,其中原因却令人感动--“因为我想来看你,想来陪着你,照顾你,又怕你赶走我,因为我不愿让你觉得我是在死缠着你,不愿你觉得我是个下贱的女人。”两人又一次紧紧拥抱时,正向外走的王大洪却暗自拿出了一柄毒剑,刺向大露肋处却毫无知觉的傅红雪,傅红雪看不见,翠浓却看见了,情急之下,她以她自己的身子挡住了王大洪的一剑,献出了她最宝贵的生命。在临死的一刹那,她一直看着傅红雪,她咬着牙不让自己昏过去,她的脸上是欣慰,因为她死了,傅红雪却可以活下来。“因为她终于已能让傅红雪明白,她对他的情感有多么深邃,多么真挚。她嘴角始终还带着一丝甜蜜的微笑。因为她活得虽然卑贱,可是她的死,却是高贵伟大的。她的生命总算已有了价值。”“翠浓看着他,终于挣扎着说出一句话。‘你要相信我,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要害你。’傅红雪道:‘我……我相信你。’他用力咬着牙,但满眶热泪,还是已忍不住要夺眶而出。翠浓嫣然一笑,突然倒下,苍白美丽的脸已变成死黑色:短剑还留在她背上。”翠浓的最后一句话,仍是为傅红雪着想,为自己的清白辩解,傅红雪含着泪,放下他的漆黑的刀,用双手杀死了王大洪,因为他不配傅红雪用刀杀他,那样,只会玷污刀的圣洁。然后,他抱起翠浓的身子,不停地向前走,踏过积水,跨过小桥,走上山坡,一直走向山最高处。跪在山巅,将她埋葬在阳光下,从今以后,千千万万年,从东方升起的第一线阳光,都将照在她的坟墓上。有过痛苦,当然也有过快乐,有过烦闷,也有过甜蜜。有多少次甜蜜的拥抱?多少次温柔的轻抚?现在这一切难道已永远成了过去?人生,这是个什么样的人生?在《边城浪子》末尾,傅红雪通过叶开,了解到他并非是白天羽的儿子,受伤的离开。经过思想的阵痛,他终于又站起来,开始了他的江湖之路。《天涯·明月·刀》中,傅红雪的角色改变,不在是复仇之神,而是一个力挽狂澜的江湖人。不变的是他的刀,他的外貌,他的走路方式,他的寂寞孤独,他的思念。他的出现,依旧苍凉,在凤凰集,他战胜了前来求死的燕南飞,却又给他一年时间完成他的遗愿,放走他,又在他身后一直保护他,偶然的,傅红雪遇见了明月心,那张和翠浓一样的脸,时刻令傅红雪痛苦。幸好,不久,他即明了事情的真相--明月心像极了翠浓的脸,只不过是张。而后,在到孔雀山庄后,明月心想要证明孔雀翎是否已丢失的问题,孔雀山庄主人秋水清领他们进入密室。片刻之后,孔雀山庄便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秋水清自杀而亡,却留下遗言,要傅红雪好好保护他的情人及遗子。傅红雪力战公孙屠、萧四无,杨无忌,棋童,救出秋水清的情人卓玉贞。把受伤的明月心和卓玉贞送到孔雀山庄的秘密地窖里,置之死地而后生,而后,与燕南飞在卓东来家与杨无忌等人交手,得知这是一场骗局,目的只不过是明月心和卓玉贞。两人又回到孔雀山庄地窖里,又与杨无忌交手,夺回卓玉贞。并且,在卓玉贞的逼迫下,做了双胞胎的父亲。然而,在傅红雪安排好卓玉贞的后,又独自离开,等他从天龙寺看到黄花后,山谷中,黄花已无,人也无痕。僧人吴画的诱惑,使傅红雪沙死杨无忌,夺回卓玉贞。而在此时,形势竟急转直下,卓玉贞竟点了傅红雪七处大穴,却无济于事,因为二十年的苦练,使得傅红雪身上的穴道移开一寸,然后,傅红雪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真的卓玉贞已死了,这只是一个等待他跳入的圈套。他狂奔,发病。被那个他曾经掴过耳光的戴茉莉花的妓女救了。这个妓女,就是周婷。她的第一次出场,是在傅红雪去天龙古刹的路上,他询问小桃子的住处时,遇见了她。“一扇破烂胶木板门后,忽然闪出个戴着茉莉花的女人。花香,廉价脂粉,和巷子里的恶臭混合成种低贱而罪恶的诱惑她故意将自已一张脂粉涂得很厚的脸接近傅红雪,一只手己悄俏过去,故意磨擦着傅红雪大腿根部的某点。”结果,引诱傅红雪未成,反被傅红雪掴了一耳光,傅红雪鄙视她,也鄙视自己龌龊念头,把自己所有的银子掏出来,扔给周婷,周婷就在地上捡。“她脸上并汲有惊讶愤怒的表情,却露出种说不出的疲倦,悲哀和绝望。这种悔辱她早巳习惯了,她的愤怒早已麻木,令她悲哀的是,这次交易又没有成功。今天的晚饭在哪里?一串茉莉花是填不饱肚子的。”第二次,就是傅红雪发病时,周婷救了他,把他安置在她的小屋里。为了她和她的尊严,傅红雪出手,打了前来寻欢不成,转而挑衅的大汉,走出去,倒在灿烂的阳光中。救他的,还是周婷。只是痛苦和烦恼是无法抹去的,傅红雪开始喝酒,很多,周婷开始为他买酒。“傅红雪醉了,也不知已醉了多少天。一个人醉的时候,总会做出些莫名其妙,不可理喻的事,可是她全无怨尤。他要酒,她就去买,买了一次又一次,有时三更半夜还要去敲酒铺的门,她非但从来没有担绝过他,也从来没有一点不高兴的样子。只不过有时她去得太久买酒的地方却不太远。傅红雪当然偶尔也有清醒的时候,却从未问她为什么去得那么那天他给她的只不过是些散碎的银于,因为他身上本来就只有些散碎银子,他-向穷,正如他一向孤独。可是他也从未问过她买酒的钱是哪里来的,他不能问,也不敢问。”她过生日那天,买了母鸡和酒,准备和傅红雪一起庆祝,但当她回到屋里时,呆住了,因为--傅红雪已经走了,悄悄的走了。她就一直痴痴的站着,酒瓶掉在地上被摔碎。然后,她整日买酒一醉,最终,杀了小酒铺欲要非礼她的老板。在酒铺老板丧事那天,傅红雪回来,没有哭,没有流泪,“不知为什么,她连生意都不做了。也不知为什么,她居然一个人跑去喝得大醉,却偏不肯让那肥猪碰她。她究竟为了什么?谁知道?傅红雪忽然放声大喊“我知道……我知道。知道了又如何?知道了只有更痛苦。”两个本该幸福的人,却为躲避感情而分离。周婷逃出后,躲避在一间寂寞的小屋,心怀寂寞。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无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己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日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而傅红雪,在战败公子羽后,千辛万苦,找到周婷所在的地方。在小溪边找到周婷。“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央倒映出一个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她的心开始跳,她始起头腕看见一张苍白的腿。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日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最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冒个挨骂的危险说两句题外话,我已有心理准备,如果哪个金庸迷看到此文开头语,不服气,尽管来掐,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因为——我只是说出我自己的想法。走我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我看中国书时,总觉得就沉静下去,与实生离开。读外国书——但除了印度——时,往往就与人生接触,想做点事。中国书虽有劝人入世的话,也多是僵尸的乐观;外国书即使是颓唐和厌世的,但却是活人的颓唐和厌世。我私下认为,这段话改为评论金庸大侠和古龙大侠,也颇合适。因为,金大侠走的是无可否认的传统路子,古大侠走的却是西方那一套路子。所以,请看:我看金庸书时,总觉得就沉静下去,与实生离开。读古龙书时,往往就与人生接触,想做点事。金庸书虽有劝人入世的话,也多是僵尸的乐观;古龙书即使是颓唐和厌世的,但却是活人的颓唐和厌世。——一个人若要活下去,就得忍耐……忍受孤独,忍受寂寞,忍受轻视,忍受痛苦,只有从忍耐中去寻得快乐。”——狼是世上最孤独的动物,为了求生,有时虽然会结伴去寻找食物,但吃饱之后,就立刻又分散了。”——只有狼才是世上最忠实的配偶,一夫一妻,活着时从不分离,公狼若死了,母狼宁可孤独至死,也不会另寻伴侣,母狼若死了,公狼也绝不会另结新欢。”——但人呢?世上有几个忠于自己妻子的丈夫?抛弃发妻的比比皆是,有了三妻四妾,还沽沽自喜,认为自己了不起。女人固然好些,但也好不了多少,因而出现一个能为丈夫守节的寡妇,就要大肆宣扬,却不知每条母狼都有资格立个贞节牌坊的。萧十一郎,他长的不算潇洒英俊,眉很浓,鼻子很直,还留着很浓的胡子。他有一双倔强而冷酷的眼睛,有时随意也会带着调皮的神色,带着些讥诮的笑。当他这双发亮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时,他的眼睛,他的笑意,就使他看来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野性的吸引力。他和别人不同的是,他什么都不在乎。沈壁君,“无瑕山庄”主人连城璧之妻,她的美丽无人可以形容,比花还要动人,胜画几分风韵,超仙子几许温柔,不施脂粉,不戴首饰,没有华丽的衣服,无论任何人,只要多瞧她一眼,就永远也无法忘记。风四娘,她的眼睛很明亮,笑起来令人心动;她已33岁,胸还是很挺,腰还是很细,小腹还是很平坦,修长的腿还是很结实,脚还是很纤巧秀气,全身上下的皮肤绝没有丝毫皱纹。她喜欢刺激,各种各样的刺激萧十一郎和风四娘,本来就是朋友,当然,风四娘同时还恋着萧十一郎。风四娘第一次看到萧十一郎的时候,他还是个大孩子,想要爬上一个瀑布,却一次又一次被水力冲下来,他就一次又一次往上爬,最终爬上顶峰,欢呼,拍着手大笑。他就是野孩子,风四娘从那时起,就对萧十一郎有一种莫名的感情,及至到后来,发展成一种爱,萧十一郎也明白,却没有接受,甚至在后来他从轩辕三成的密室里救风四娘,发现风四娘被轩辕三成下了除解药外的药物,与风四娘有过一夜缠绵时,他都只是感到羞愧,却未想到为风四娘负责。风四娘是他的红颜知己,永远是。幸好风四娘不是一般的女人,她有男子气,豪爽,懂得男人的心理,明白萧十一郎的苦衷。所以她很快就装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还拉萧十一郎到路边的酒摊喝酒。从而,使萧十一郎的羞愧慢慢消失。风四娘就是这么一个女人,她表面上有爱有恨,喜欢刺激,非常豪爽,不管不顾。内心里却和别的中年女人一样脆弱虚荣。沈壁君,武林第一美人,她与萧十一郎的相识本就具有偶然性,戏剧性,如果不是那次她两年的一次归宁,可能她永远都会活在她自己规定的套子里,觉的世界一切很美好,连城璧年少成名,英俊潇洒,对她又温柔又体贴。她的一辈子,就被锁定在沈家庄和无垢山庄之间,锁定在连城璧之间,锁定在那个狭隘的圈子里不见天日,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度日。但,不是。萧十一郎和沈壁君偶然认识,并替她解了腿上的毒,识破几出小公子的骗局,最后还把她送回无垢山庄,自己却遭到追杀。可以说,萧十一郎从认识沈壁君后,厄运就一直伴随着两人,但这并不是命运的捉弄,这是沈壁君的丈夫连城璧故事安排的。一个丈夫,为了夺回他的妻子的心,无论用什么恶毒残绝的方法似乎都可以让旁人原谅,但爱情就是这么奇妙,别人可以原谅,当事的妻子却如何也不能原谅,更何况,在这场争夺她的战争中,她的丈夫早已走火入魔,岔入歪道,想要一统武林了。于是,她抛弃了一切,想要跟随声名狼籍的萧十一郎。沈家庄被毁于一旦之间,大名湖小舟上一战,使沈壁君明白了一群所谓为她着想,为武林着想的正派人物的丑恶嘴脸。但萧十一郎却为她受了伤,而且这伤是沈壁君自己造成的。在小公子的挟持下,萧十一郎的伤情越来越严重,最终,他靠他狼一样的机智和忍耐逃脱了小公子的摆布,沈壁君在萧十一郎跳下悬崖后,完念俱毁,也跟着跳了进来,但,两人靠着沼泽神奇的力量,不仅治愈了他们各自的伤,还到了萧十一郎简陋的家。在那两个月里,这个幽静的山谷中才像个家,但沈壁君不能久住,她有她自己的原因,萧十一郎也知道,于是,两人便出山。醉酒一场后,沈壁君还是想回到污无垢山庄,做连城璧最好的妻子。只可惜,这次她的美丽绚烂的梦想又被一群所谓正派人物卑鄙龌龊的行动给无情毁灭,甚至,连连城璧自己都开始怀疑沈壁君,虽然他没说出来。也许,说出来,两个人大吵一场事情会有转机,但他没有,他太深沉,太机智,以至过分相信自己的聪明。他告诉了沈壁君一群正派人物的行动。萧十一郎又受了伤,比上一次更严重,上一次只不过是一把刀插进胸口而已,而这次,却是中了两掌一剑,招招想要其命换武林人物莫大的尊敬。沈壁君进来,披头散发,目光凌厉,救出萧十一郎,在小山上,凭着萧十一郎狼一样的忍耐和智慧,杀了屠啸天、海灵子和厉刚,受的伤更严重。然后,两人就莫名其妙的进入玩偶世界,一同患难,在患难中,他们培养了真情,经历了生死,最终,萧十一郎与逍遥候一战,不知所终。故事本来该在此戛然而止的,这样,或许能留给我们更多的思考和玩味。但先生不,他用他的大笔继续写下去,让萧十一郎变的不可理喻,一次一次刺伤沈壁君,无垢山庄连城璧精彩的一出表演,差一点就换回沈壁君的心,只可惜,连城璧还是棋错一着,满盘皆输。最后,在杭州水月楼之宴上,沈壁君终于认识到了萧十一郎的伟大,但她自己,却投水而死,幸好,她没死,被水豹章横救出,萧十一郎也没死,他识破了骄傲的天宗传人连城璧的阴谋,并挫败他,走了出去。先生最后,还是为萧十一郎和沈壁君留下了结合的希望。萧十一郎和沈壁君,是“大盗”和淑女的爱,是患难中的爱,是不羁和传统碰撞的爱,狼一样的萧十一郎,凭借自己的真情,凭借自己的智慧,把沈壁君从传统强大的力量中挽救出来,成为一个敢想敢作敢当的女人。两个人在一起,是迟早的事情。患难见真情,似乎永远是对是,但千万不要认为的,自作聪明的去设置一些所谓的患难来考验自己的爱人,不论怎样,患难并不等于考验,考验是一种不信任。考验的开始,也就是不信任的开始。男人对女人的考验不屑一顾,女人对男人的考验也极厌恶。考验之于男女,都是一种心灵上莫大的伤害。只有那些外界送给你们的,不得不接受的考验,才能称之为患难,那时候,你一定要握紧你爱人的手,看着他(她)的眼睛,微笑着,然后,两个人一同大踏步向前走。故情之所以为情,移之不可,夺之不可,离之不可,合之尤不可。未见其人,固思其人,。既见其人,仍思其人。不知斯人之外,更有何人,亦不知斯人即是斯人。秦歌,虎丘一战后,他成为江湖中少男少女心目中的偶像,人人效仿他,穿黑丝绸衣服,系红丝巾,以至江南的染坊中将所有的丝巾都染成红色。他的身材比普通人略高一点,但却不算太高;他的肩很宽,腰很细,看来健壮而精悍,尤其是在穿着一身黑衣服的时候;他的眼睛大而亮,充满了热情;一条鲜红的丝巾,松松地系在脖子上。他曾身中三百二十四刀,脸上都有刀疤,但当他看你的时候,你就不会注意他脸上的刀疤。秦歌的成名,是虎丘四战。那是五月初五端午节,江南七虎在虎丘聚会,半路上掠走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而这女孩子,就是秦歌最心爱的女孩,为了夺回他最心爱的女孩,还默默无闻的秦歌,单枪匹马闯上虎丘,找到江南七虎,刺伤两只老虎,自己却被刺了一百零八刀,第一刀和第一百零八刀一样轻重的刺伤。铁打的秦歌没有死,滚爬着下山。第二年端午节,他再上山,重伤了四只老虎,又挨了一百零八刀,他还是挺过来,为了报仇,为了他的女孩。第三年端午节,江南七虎请了很多人,秦歌还是上得山来,伤得五虎,又挨了一百零八刀,还是坚强残忍的挺了过来。第四年端午节,江南七虎还是请了很多人,只可惜到最后纷纷倒戈,不再帮助江南七虎,秦歌最终将江南七虎杀死。顿时,虎丘山上欢声雷动。秦歌的脸上第一次露出笑容,他笑得那样骄傲,又那么沉痛,因为那时他那心上人已经死了。自从那一天之后,‘铁人’秦歌的名字就响遍了江湖!秦歌成了江南每个少男心目中的英雄,每个少女心目中的偶像!每个少男都以有红丝巾为荣,甚至在临敌时,红丝巾可以震散敌人魂魄;每个少女都以自己的王子身上有红丝巾为荣,但在约会时都专注的看红丝巾,甚至忽略了她心爱的男子。为什么,许多惊世骇俗,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都是发生在年少轻狂的年轻人身上呢?梁山伯与祝英台,罗米欧与朱力叶……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甚至,在现在,连一个小小的初中生,为了他喜欢的一个女生,都可以在全班面前骄傲的宣布他要追求她,要求她答应他做她的男朋友。大学里,甚至有以死相逼,要挟对方做自己情人的事情,甚至有跳楼自杀的事情(并非鼓励此种感情,仅为举例)。为什么,当我们历经世俗,有过坎坷,阅历增加后,胆量却越来越小呢?很多中年人担忧他们的婚姻摇摇欲坠,但有多少人能花费和青年时一样多的时光和金钱及精力来讨得对方喜欢,改变对方对自己的观念,共同经营两个人的爱情呢?情况常常是:他们一边担心着自己的婚姻状况,一边怀着破罐子破摔的念头,总在希望奇迹会出现。结果,感情还是不可避免的破裂了。既然都没用心,怎么又能不破裂呢?感情是世界上最脆弱的东西,两个人共同小心翼翼维系还指不定感情这美人能不能青睐上呢,更何况两个人对感情都漠不关心!秦歌当时年轻,无名,无牵无挂,来去自由,为了爱情,为了他的女孩,他可以付出一切,他体内流淌的是沸腾的热血,准备随时为值得他一拼的事情付出。所以他能够挨三百二十四刀,接受刀刺的痛苦,凭借坚强的信念支撑自己,一次又一次上山打虎。最根本的是——他有勇气,有为爱情付出一切的勇气,所以他能胜利。只可惜,成名后,秦歌却被自己编织的茧子牢牢套住,他不得不装傻充愣做豪杰。因为只有如此,他才是秦歌,对江湖上的任何人都没有害处,他们喜欢秦歌,就像追星族喜欢一个明星一样,秦歌绝不会和他们发生利益冲突。他想拉一个女孩子的手时,无论有多少眼睛在盯着他,他都照样要拉;他要说一句话的时候,无论多少只耳朵在听,他都照说不误;他喜欢喝酒,喝的很多,只要杯中有酒,他就灌到肚中去;他喜欢赌钱,为了显示爽快常常输钱,但照赌不误。他装作不知张良就是张子房,就是汉初三杰。这些都是他表面的现象,至于他转过身的一面,他的阴暗面,却从来不给人看,也没有人能知道。因为爱情,秦歌扬名天下;因为爱情,他为自己编织了一个茧子,牢不可破。他受人注目,过的却还没有他没有出名以前和那个无名的女孩子那时候过的快乐。如果把高立和双双的感情归结为信任的话;那么朱猛和蝶舞的感情则是真诚;金童玉女的感情则是责任;傅红雪和翠浓及周婷的感情则是拒绝诱惑;萧十一郎和沈壁君的感情则是历经患难;那么,秦歌和那个不知名的女孩的感情,则是勇气,年轻人豪爽不顾一切的勇气。那么,关于感情,关于古龙小说最动人的感情中,就有了六种感情的武器:信任,真诚,责任,拒绝诱惑,历经患难,勇气。如果你有了感情上的这六种武器,那么,你的感情一定会很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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