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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4-24 19:11:53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一)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层干部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现实遵循,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贯彻落实好《条例》,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爱上海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我县县委书记以来,,集中x个月到各乡镇、各单位了解了干部工作相关情况,完成调研报告1篇,制定了《县委议事规则》和《县委制度守则》,完善了《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爱上海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监督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我县所制定的《县委议事规则》对党代表大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县委其他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议事规则程序就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我县在自下而上监督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本级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上还存在不足,如:、、党内纪检监督,针对短板,我们应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力度,研究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以排除“老好人”思想干扰,提高监督工作权威。

爱上海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2014年年初,,新条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规范了干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更加科学的制度保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总遵循,是选人用人机制的具体化。在保持《条例》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新修订条例让选人用人机制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此次条例新修订,体现出四方面特点。

一是传承了基本原则。可以说,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形成了许多优良传统,突出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等。实践证明,这些原则是干部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不仅要坚定不移地继承好,而且要准确理解、始终遵循,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毫不动摇地予以坚持。修订《条例》传承了这些基本原则,确保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不出现方向性错误,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有序进行。

二是突出了问题导向。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干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有的没有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关系,过分强调发扬民主,而削弱了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出现过度依赖票数、唯票取人的现象,造成了不好的导向。有的过分地看重考试在选拔干部中的作用,让一些“善考不善干”的人占了先,选拔出的人选“高分低能”。有的把年轻化看成“低龄化”,搞领导班子年龄层层递减,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一刀切”,降低选人用人标准,对年轻干部拔苗助长等。问题是时代的口号,修订《条例》突出了问题导向,注重问题解决,切实解决干部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

爱上海三是体现了创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围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有的健全干部分类考核机制,合理确定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核心指标。有的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工作,建立综合研判机制,防范唯票取人等现象的发生。有的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选拔的范围和规模,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考试方法,着力解决好唯分取人的问题。有的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从严把握破格标准,防止火箭提拔等。修订《条例》很好处理了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

爱上海四是适应了发展变化。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适应了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旨在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做到用正确的导向选人、用管用的办法识人、用科学的机制用人,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做好组工工作,学好用好《条例》是前提,把好尺度是标准,选好干部是目的,选拨领导干部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准,用好《条例》,严把各个环节,选出令群众满意、人民放心的好干部。

爱上海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三)2014年1月15日,,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02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认真学习了条例全文,为今后的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是突出以德为先,强化干部作风。与02版《干部任用条例》相比,此次修订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改革的“问题导向”性。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另外,省委、市委分别下达了《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纪实档案的意见》,我县也已印发了相关文件,建立健全我县干部档案工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和选拔任用提供更为全面准确的依据。

爱上海二是更加注重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在近年来的干部队伍建设中,也通过“加强基层建设年”、“双融双建”等活动,走基层、进机关,与百姓面对面,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利民、惠民的同时,锻炼了广大干部,从中发现了一批人才。在开展党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查摆整改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了不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总结成果同时明确指出了群众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即将在市县全面展开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再动员、再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在今后的组织工作中,群众路线也将作为一条重要主线贯穿始终,成为组织工作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

三是强调科学发展,重视服务民生。条例中提到在干部考察中,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权重”,从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中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不唯gdp的科学政绩观,坚持可持续发展,重视改善民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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