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海明人胡应麟在《诗薮》内编卷五中总结了唐代七言律诗的发展历程:“唐七言律自杜审言、沈佺期首创工密。至崔颢、李白时出古,一变也。高、岑、王、李,风格大备,又一变也。杜陵雄深浩荡,超忽纵横,又一变也。”七言律诗就是指七言八句而又合乎律诗规范的诗歌。其格律非常严谨,在字句、押韵、平仄、对仗各方面都有严格规定。二、押韵严格。全篇四韵或五韵,一般逢偶数句押韵,即第二、四、六、八句最后的一个字要同韵。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声,一韵到底,中间不换韵。还要求按韵书中的字押韵。原则上只能用本韵,不能用邻韵;即使稍微松一点,也只允许入韵的首句可以用邻韵,叫作“借韵”。七言律诗根据首句是否押韵,可分为首句入韵和首句不入韵两种格式,其中首句入韵为正格,与五言律诗不同。三、讲究平仄。即要符合平仄律,就是在一般情况下,以两个音节(两个字)为一个音步,平仄交互安排。根据首句头两字的平仄,七言律诗分为平起和仄起两体。根据平仄律,七言律诗有四个标准句型:一、平平仄仄仄平平(平起平收,末两字是平平,称之为平平脚);二、平平仄仄平平仄(平起仄收,末两字是平仄,称之为平仄脚);三、仄仄平平仄仄平(仄起平收,末两字是仄平,称之为仄平脚);四、仄仄平平平仄仄(仄起仄收,末两字是仄仄,称之为仄仄脚)。这四种句型是律诗平仄格式变化的基础,由此构成七言律诗的四种基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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