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令必须为化神火的当令之地且月令不能被改变为其它五行一一非火的当令之地(如果改变为火的当令之地则无妨),如果有岁运介入则其综合状态必须为火的当令之地;3.寅和午至少有一支在其上透出火,如果没有透出则火的力量必须达到太旺以上(指全局火的静态旺度);4.一个午火与寅木相合时:如果寅木临月令或大运,则寅木不能党众(特指地支的同类)3个或3个以上——如果午火临月令或大运旺,则寅木不能党众5个或5个以上;(注:所谓“岁运介入”,指相合之支只要有一支在岁运出现,就为岁运介入)以上四个条件都必须同时满足方可论化。其中第一个条件为基本条件,如果这个条件都不能满足,则相合都不能成功,更别谈合化了!此时既不论合化,也不论合绊,它们之间不作用。合化成功后寅午都变为了纯粹的火(里面不再含有其他五行),火的力量得到了加强。合而不化者以合绊论之,具体如下:▲寅午合化火成功后,其火的力量变为了12度,寅午各含火6度,一共12度。在合化成功的前提下,多出的寅、午亦加入合局论化并以增力论,多出1个寅或1个午就多出6度,多几个就多几个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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